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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外出写生(考察)实训课程管理办法

2018-07-09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浏览:882

外出写生(考察)教学是美术学院实践教学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规范教学,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充分认识此项教学活动的重要性,由系主任和指导教师制定具体外出教学实施方案 ,认真填写《兰州文理学院外出教学审批表》,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请教务处审批。

(二)教务处审核后,学院须和每位学生签订《兰州文理学院美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

(三)指导教师和学生须购买外出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并由专人核实保险是否生效。

(四)有学院办公室负责联系相关学院,协调外出班级的校内公共课和其它课程的教学。

(五)指导教师和班委成员组织联系出行车辆、食宿等,学院办公室进行协助。

(六)每个班级必须进行分组管理,各组学生要服从指导教师和组长的严格管理,各小组长要按时点名并及时上报指导教师。

(七)根据教学大纲和指导教师的要求,每位同学须保质保量完成写生(考察)作业。

二、纪律要求

严格遵守《兰州文理学院美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规定的各项要求。

三、总结工作

(一)返校后,指导教师应对此次教学活动及时总结

(二)写生课程须举办写生作品展,每位同学选1幅优秀写生习作参加展览。

(三)考察课程每位同学须提交相关作业或报告。

(四)对违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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