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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2018-07-09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浏览:510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及《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责任原则

实行党支部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学习型、服务性和创新型基层党组织为目标,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着眼于提高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推进学院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院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实行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把党建工作的开展纳入干部目标管理,与其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二、责任体系

党总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各党支部做好党支部建设工作。党支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

三、党支部目标管理要求与责任内容

目标与

要求

在党建工作中承担以下责任

充分发挥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

2.根据党总支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3.围绕学校及本学院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活动方式和内容有创新,具有吸引力。

4.党支部书记参与学院工作的研究、讨论和决策,研究、分析和解决本部门新情况、新问题,带动党员和群众做好本部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成绩显著。

严格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5.支委会定期分析、研究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计划。创新党员教育内容和形式,党员教育活动针对性强,效果好。

6.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7.组织所在支部的党员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助学院完成本部门任务。

8.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10.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坚持各项

党内制度

11.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学习活动,在学习中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12.“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课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安排。

13.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要注重实效。

14.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和交流思想。

1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党员标准和义务全面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表彰优秀党员,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16.工作汇报与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的情况。

17.组织发展工作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要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要特别重视在中低年级优秀学生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入党考察材料要齐全,讨论入党和转正程序要规范。

18.参与重要问题研究制度。党支部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要经常与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领导沟通情况,对业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支部书记要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问题,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19.文书立档制度。党支部要有完整的工作资料:会议记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培养对象名册,组织发展材料,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规章制度,党日活动等方面的材料。

规范发展

工作程序

20.有年度发展计划,措施落实。重点突出,重视在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21.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手续完备,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22.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加强思想

政治工作

23.支部定期分析群众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4.围绕本系、班级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5.关心群众,党群关系密切。

四、责任考核

1.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各支部的任期目标,每年年底进行检查考核。学院各党支部考核评估工作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在自测自评的基础上,由学院党总支进行综合分析排序,并写出考核评估总结,发现和交流党支部建设中好的典型经验,发现和解决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向校党委写出工作报告。

2.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列为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责任追究

1.学院各党支部不充分履行职责,对学院党总支部署的重点工作不及时加以贯彻、落实,予以追究。

2.学院党总支对所属各党支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追究各党支部书记责任。各党支部书记不能胜任或不称职的,或兼职党支部书记不能履行“一岗双职”的,应及时调整。

3.党支部对本支部党员负责,若党员发生问题,应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党总支复审,报学校党委批准。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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