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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美术学院工作职责(权力清单)

2016-11-15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浏览:1051

1、研究制定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培养、行政管理等具体规章制度、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

2、组织制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3、研究确定本单位教职工的引进、聘任、考核、进修初步意见

4、研究决定本单位教职工评先、评优候选人。

5、调查处理本单位教职工违纪情况并上报。

6、根据授权决定学生和副教授以下人员入党事宜,对副教授以上人员入党事宜提出意见报党委审批。

7、负责指导本单位分工会、分团委工作。

8、决定本单位教学、实验、实训、实习组织和管理工作。

9、决定下达本单位教师教学任务并实施质量监控。

10、审核推荐学院精品课程、教学团队、视频公开课。

11、审核推荐学院教改、科研申报项目。

12、审核推荐省、教育厅各类奖项申报。

13、研究上报本单位实验室建设项目和设备采购清单。

14、决定本单位实验室设备的调配、管理和使用。

15、决定本单位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人选推荐事宜。

16、组织、审核本单位学生家庭困难等级认定和助学金评定工作。

17、审核团学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开展文化体育实践活动和竞赛。

18、负责本单位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9、决定本单位学生严重警告以下处分、研究上报记过以上处分。

20、决定学生休学、退学、转专业初步意见。

21、确定本单位学生编班、班主任调配和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22、决定本单位教研室构成和人员选配工作。

23、决定本单位经费使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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