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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系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016-11-14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浏览:651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一项关系到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的严肃细致的政治工作。

    一、系党总支组织发展工作职责

    1、系党总支应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党外群众的认识,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对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和党的宗旨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 系党总支定期制定发展工作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全系组织发展工作。根据席的实际情况,积极指导各支部做好重点培养对象以及发展对象的推荐、评议和发展工作。

要对各支部的发展工作既有布置要求、又有督促检查。重点指导各支部抓好培养环节,将培养工作抓到实处,见到实效。切实保证将全系师生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的队伍,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

    3、做好对支部发展对象的组织谈话工作,负责对发展对象政审的函调、外调及查档、审议工作。召开系党总支会审批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工作。

    4、组织对支部书记、委员的培训工作,并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配合做好党校培训的相关工作。及时做好组织发展的统计上报工作。

    5、 做好政审及入党材料的审查、备案、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党员调转时的转档工作。

    二、党支部培养发展工作职责

    1、基层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尤其要重视在教学科研骨干及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向党组织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后,各支部依据申请人各方面的表现,推荐确定出若干重点培养对象(可采取支部委员会推荐或支部党员大会推荐的方式)。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要及时进行公示,并报党委备案。党支部应为每位重点培养对象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进行以党章为主要读本的党的基础知识培训和教育,可通过让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党校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为期一年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评议活动。评议以支部大会的形式进行,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首先由重点培养对象向支部大会汇报思想及自己在各方面是怎样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的,再由培养人介绍被培养人的表现、进步及不足。全体党员对重点培养对象展开评议。评议内容如下:

    (1)、评议重点培养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入党是否有正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是否真正了解,实现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得是否牢固;

     (2)、评议重点培养对象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是否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是否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评议重点培养对象学习是否认真刻苦、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积极投身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来,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兢兢业业地完成学习任务及作好本职工作。

    (4)、评议重点培养对象是否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及综合素质,是否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是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并完成党、团、学生组织及学院、研究所交给的工作任务;

    4、党支部在开展评议后应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考察写实簿》,并由支部书记签名。

    5、对于培养一年期满的重点培养对象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应召开专门的会议讨论。会上由重点培养对象汇报其一年的思想及表现,并由其培养人对培养的经过及重点培养对象汇报是否达到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做总结性的汇报。根据本人表现,经支委会或全体党员评议,讨论确定该重点培养对象能否被推荐为发展对象。推荐发展对象时非党员应回避。在培养及推荐过程中,杜绝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推荐资格,给予严肃批评。已经定为重点培养对象或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考察了解或经师生反映,其思想政治表现达不到要求,不应当继续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或发展对象,并分别报学院党委备案和审查批准。

    6、党支部在推荐发展对象时,要注意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通过团组织推优、民意测验、谈话交流等各种手段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要向群众(尤其是发展对象所在群体的群众)公示,公示期为7天至15天。同时向学院党委做出发展党员的书面报告及培养情况的详细汇报。

    7、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主要内容是:对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态度 ;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查阅档案和函调可由学院党委协助进行)等。并填写《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综合表》,支部书记签名。

    8、经过党委审议同意后,党支部要及时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安排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会议前准备好下述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重点培养考察写实簿》、《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综合表》、党校培训结业材料、团组织推荐意见等。

接收新党员,应当按程序对发展对象进行逐个讨论决定。会议程序是: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和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介绍人教育、培养情况和本人表现;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表决。以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

    9、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并将上述材料整理完备后,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10、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半年进行一次支部大会评议,并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写实簿》。

    11、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转正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公示;报党委审批。

    12、在预备党员和重点培养对象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党支部应整理、完善其入党材料或培养考察写实材料,交党委盖章后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三、培养联系人工作职责

    1、培养联系人应指导重点培养对象学习党的章程,宣讲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懂得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

培养联系人应至少每两个月与重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谈话,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谈话内容包括入党动机、时事政治、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生活情况、个人经历、家庭情况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以便全面了解重点培养对象的情况,指出其不足,进行帮助教育。并对谈话内容进行记录。

    2、督促重点培养对象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组织做出口头和书面的思想汇报。

    3、每半年针对重点培养对象的表现及进步情况作一次小结,小结内容为重点培养对象在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及是否取得进步的情况,并及时向支部汇报。

    4、在重点培养对象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对该重点培养对象的思想品质、日常行为等方面的意见和反映,并作详细记录。以考察该重点培养对象的群众基础和其是否达到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可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约请谈话人2-5人左右。谈话对象要有代表性。谈话记录除谈话内容外,还要注明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和被谈话人等。如果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约请一般应三名以上。通过各种途径了解重点培养对象的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生活作风等,从各个方面对其进行详细的考察。

    5、在党支部召开的评议及推荐会议上发言。培养人应把自己对重点培养对象的帮助和考察情况作详细的汇报和认真、负责的评议,使党支部对该同志有更充分的了解。及时将自己所做的培养工作情况向支部报告。

    6、在重点培养对象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将培养过程中的有关材料整理完善上交党支部。

    7、对自己联系的预备党员继续进行帮助和考察,并向支部报告工作情况。协助支部进行预备党员的评议、考察和转正工作。

    四、重点培养对象的责任和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党章和党的有关文件。了解党的思想路线及大政方针,广泛涉猎时事政治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修养、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端正入党动机。

    2、按照党支部的要求,主动与培养人加强联系,如实汇报自己学习、工作、思想等各方面的情况。对自己的优缺点有比较全面、客观的认识,对培养人指出的不足应虚心接受,努力改进。同时应广泛接触支部的其他党员,与他们交流思想、征求意见。至少每三个月应上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3、重点培养对象应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个人的文化修养。教工重点培养对象应努力钻研业务,做好本职工作;学生重点培养对象要学好各门专业课和公共课,取得好的学习成绩。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各项工作中做出表率。

    4、认真完成党支部与培养联系人分配的各项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发扬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精神,与群众打成一片。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完善自己,不断增强党性锻炼。

    5、在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按支部要求,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并积极配合组织的政审工作。

    6、在培养考察评议会议及发展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上,认真地汇报自己的思想认识,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对照检查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表现,虚心听取批评意见,不断进步。积极争取从组织上、思想上入党。

    7、被发展为预备党员之后,在预备期内积极与介绍人联系,主动汇报思想(每三个月一次书面思想汇报),主动接受组织的考察、评议和教育,用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预备期满时及时向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按照支部安排,在转正大会上认真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接受支部大会的评议,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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