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学生自律守则

2016-11-14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浏览:768

    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严于律己,恪守行为规范,不断提高完善自己。加强对自身的要求,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在课堂: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专心听讲、尊重老师、爱护教室公物、保持教室环境卫生、讲究个人仪表,积极回答问题,不说话,不瞌睡,不做小动作,不做与听讲无关的事、爱护公物。

    (2)进入教室穿戴整洁,男生不穿背心、拖鞋;女生不浓妆艳抹,不穿过份暴露的衣服。

    (3)节约用电,注意关灯。

    (4)自觉遵守考试制度,不作弊,不协助他人作弊。

    (5)下课走出房间时,不准大声喧哗,不能打闹,应文明行走。

    2、在自习室: 

    保持室内安静、提高自习质量、自尊自爱、不得搂搂抱抱、有伤风雅,不抢占座位。

    3、在公寓 :

    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宿舍卫生、相互尊重、注意安全、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按时回宿舍,不在外过夜,不违章使用酒精炉、电炉、热得快等电器。要诚实守信、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文明入厕、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不准裸体出入。

    要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各项制度,人人争做先进,相互监督,对各种违纪行为和现象敢于批评。 

    4、在食堂: 

    要文明就餐、讲究秩序、爱护桌椅碗筷等食堂公物、维护食堂环境卫生、厉行节约、不酗酒、尊重食堂职工的劳动,进入餐厅,要穿戴整洁,男生不穿背心、拖鞋;女生不浓妆艳抹,不穿过份暴露的衣服。走出餐厅,不准大声喧哗,不能打闹,文明行走。

    5、在校园:

    (1)爱护校园环境。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2)爱护公物及花草树木。不乱刻乱画,不践踏草坪,不采摘鲜花,不攀引树木。

    (3)礼貌待人。见到师长主动问好;对外籍教师和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尊重各民族同学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兴趣爱好,平等友好相处;对陌生人问语,礼貌对答。

    (4)行为得体。男女大学生交往要得体,不在公众场合过度亲密;不在马路上打闹;讲话文明,不说脏话。

    (5)遵守交通规则。在校园内骑车不准骑车带人,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宜过快,横穿马路要走人行道;晚上外出应结伴同行。

    6、各类活动:

    (1)要积极参加、遵守活动规则,文明参与,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赛出水平,赛出风格。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与志愿者活动,自觉维持校园安全和秩序、维护校园环境整洁和美化。

    (3)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不参加非法的社团组织。 

    7、其他:

    (1)个人做好自律要求外,还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对不文明行为敢于批评。

    (2)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必须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必须做自率的模范、创先争优的模范。


 
推荐站点
Copyright © 兰州文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4001863号-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面滩400号 邮编:730000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