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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美术系学生信息员制度

2016-11-14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浏览:696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保障对学生思想动态和教学工作信息反馈渠道顺畅,及时了解全系学生的思想动态、心理状态以及教与学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自我管理、自我学习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任务

    学生信息员是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为系的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参考的大学生群体,主要对系的学生思想、学生心理、学生生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教学条件、教师教学态度与水平、学生学习情况及考试等环节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意见和建议。

    三、 学生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诚实公正、乐于奉献,愿意为席的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服务。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集体观念。

    3、有一定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

    5、能够深入同学,广泛收集意见,及时准确地向系反馈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四、工作职责

     1、公正客观地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工作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包括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意见和建议。

     2、及时反映学生的上课、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

     3、准确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心理状况以及在学习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正确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5、及时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6、及时反映学生对学校各个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7、及时反映教室、画室等学习场所的桌椅、门窗、灯具、设备的损坏情况。

    五、 奖惩

     1、每学年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给予优先参与“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员”等评比。

     2、担任学生信息员的学生,表现突出的应根据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加分。

     3、对任期内有违反有关规定或不称职者,予以更换。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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